美白护肤产品 切勿随意使用

时间:2014-02-11 03:05 点击:

  □商报记者 管有明

  通讯员 毛舒

  本报讯 于女士在张家港打工,近日她到某化妆品小店,听从导购人员的劝说,挑选了一套500元的美白护肤产品。对于她来说,500元不是一笔小数目,可听着导购人员的劝说,她想象着美白之后的效果,最终还是付了钱。当晚,她在睡前迫不及待地拆开包装,将护肤产品往脸上涂抹,在等待着幻想的美白效果出现的同时,悠闲地进入了梦乡。 www.netzy8.cn 女性美白网

  没想到,半夜里她脸上开始瘙痒。起初,她也没多在意,认为可能正是产品进入皮肤开始美白的正常反应。次日早上醒来,她的脸上瘙痒难忍,火辣辣的痛,就下床照了照镜子。这一照可把她吓坏了,不仅没有什么美白的效果出现,整个脸面全都肿了,鲜红的脸面简直就成了“关公”,并且全身都开始瘙痒红肿。顿时,她慌了,一边联系化妆品店,一边到医院进行治疗。刚开始,化妆品店老板答应先退货,具体等她到医院看了再说。可是,等她拿着医院的发票找老板索赔时,对方却以自己卖的美白护肤产品是合格品,而且医院无法出具检测报告证明是使用了该产品导致的过敏现象为由,拒绝了她的索赔。 www.netzy8.cN

  想到自己省吃俭用购买化妆品想美白,却变成如今红肿的皮肤不说,还日日往返医院治疗,于女士找到了当地消保委。工作人员在查看了产品的外包装及合格证之后,初步认为该产品本身并无违法迹象,产品外包装也有提示消费者使用注意事项等。随后,工作人员对经营者进行教育劝解:虽然产品本身无明显问题,但从消费者的情况和医生的推断来看,以及《消法》第十八条“经营者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主动向消费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经营者也不能盲目地逃避责任。同时,工作人员咨询了消费者主治医师以及皮肤科相关专家之后,也不排除消费者于女士自己本身体质方面是属于易过敏易感染体质。工作人员认为,于女士对待化妆品之类的皮肤接触性商品缺乏应有的经验和警惕,也没有按照相关提示首先对手心或者手背局部擦拭进行过敏性测试,消费者本身也应承担部分责任。最终,双方都认识到了自己的问题达成调解协议,经营者承担医药费的一半支付350元给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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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人员提醒,如今季节多变,美容美肤产品良莠不齐,消费者自身必须有一定的警惕心理,不要盲目听信别人。使用化妆品时,最好先进行局部过敏性测试,以防万一。遇到纠纷,要保留好重要的相关依据,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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